划定1673个环境管控单元!广西完成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3月22日讯(记者 朱映伊 通讯员 韦夏妮 何玉霜)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已于近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后备案完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生态优先,格局稳定”“立足实际,提升效能”“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全区划定为1673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46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212个,实现全区海陆全域覆盖。全域环境管控单元较上一轮增加69个,是为数不多一次性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备案的省份。

据介绍,本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对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了更新优化。更新后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全区陆域共划定1461个环境管控单元,较更新前增加3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31个,较更新前增加12个;重点管控单元519个,较更新前增加17个;一般管控单元111个,较更新前增加7个。近岸海域共划定212个环境管控单元,较更新前增加3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1个,较更新前增加17个;重点管控单元72个,较更新前增加16个;一般管控单元39个,与更新前保持不变。

本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已同步更新至广西“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和广西生态环境App,面向政府部门人员、企业人员以及公众使用。通过PC端建设项目准入研判平台及移动端建设项目准入研判应用,为企业项目选址、地方区域规划、政府环评审批提供智能化决策服务,提前识别环境冲突,降低决策风险,提高环评有效性,同时提升公众对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据介绍,下一步,广西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1+14”工作模式,科学指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协同推进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制定、重大空间和产业规划布局、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